实验室安全

复旦大学化学教学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大型仪器实验室管理条例
在完成好各类教学任务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各大型仪器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本系的科
研服务,实验中心拟对现有大型仪器进行开放管理,实行培训、预约、持证的上机制度。
1. 实验中心仪器实验室每学期将定期举办各类大型仪器操作使用培训班,为全系提供培训
服务。
2. 本科生和研究生首先必须通过《仪器分析实验》或《现代仪器分析实验》课程,在填写
大型仪器培训申请表,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参加培训。
3. 学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得该仪器8 小时工作时间的操作许可证;若使用者需要
更长的仪器开放时间,则须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次提出申请,中心会视其仪器的操作
熟练、规范程度和遵守中心实验室的各规章制度的好坏,给予不同时间段的开放资格。
4. 实验中心大型仪器在教学时间以外实施开放管理;需使用中心大型仪器的人员,必须填
写预约使用登记单,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可在受权时间段的预约时间内持证使用仪器,
无证者不得上机操作。
5. 5.确定的预约视为使用者的诚信标志,若一学期累计三次预约而不实践者,将自动取
消其持证资格(不预先通知),若有特殊情况,须提前2 小时取消预约,否则将被视会
毁约。上岗证不得外借,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实验中心追究责任的依据是凭上岗证的登
陆信息。若遗失上岗证,须及时挂失,否则后果也由持证自负。
6. 仪器使用者须自觉遵守中心仪器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分析测
试,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一切操作和擅自修改计算机参数,若因违章操作
导致仪器或配件损坏,应作出相应赔偿。
7. 仪器使用者应自觉接受中心管理人员的督促和检查,及时记录仪器使用情况。若出现违
章或不遵守中心仪器室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经管理人员每学期累计三次警告者,将自
动取消其持证资格(不预先通知)。
化学教学实验中心

09 大型仪器实验室管理条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