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旧)

复旦大学化学教学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大型仪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管理人员须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熟悉其结构、性能、精通操作并能够承担一般的保
养维修及开发应用等技能。
2.本人所负责的仪器设备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实验仪器始终
处于完好状态,对仪器故障应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自己动手修理,保证仪
器的正常工作。
3.大型仪器设备旁边均应配备操作规程,使用人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拆卸或
改装,如因仪器设备精度不高,结果落后,需拆改,须报主管部门履行手续,方可拆装。
4.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事故或损坏,或实验室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要及时向实验室
主任以及主管部门报告,迅速查明原因,妥善解决或追究责任。
5.在完成教学任务前提下,管理人员应做好大型仪器为化学系科研服务的工作,同时积极
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动,充分发挥仪器的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做到服
务热情、数据准确、测试快速。
6.大型仪器实行开放式管理,实行培训、预约制度,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培训、监督和检查
工作,同时定期为不具独立使用资格的教师或学生测试样品。
7.管理人员须按《大型仪器对外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做到有帐可查,年终向化
学系汇报。
8.定期统计大型仪器的工作状态,包括性能、用机时数、测试样品、对象,为中心作后续
工作计划服务。
9.仪器设备的报废,必须做技术鉴定,提出报废申请表一式五份逐级上报审批。
10.保管人员变更时应办理移交、接受帐物手续,交接不清,不得调离。
11.实验室要做到文明整洁,科学管理。下班前应关好水管、电源和门窗,做好实验室安全
工作。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10 大型仪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