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旧)

复旦大学化学教学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实验教学辅助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 遵守学校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中心根据教学需要而进行的工作安排和调配,互
相学习、互相配合,团结一致做好化学教学实验的教学辅助工作。
2. 遵守劳动纪律,实行签到坐班制,上班时不擅离职守,有学生实验时应在实验前 15 分
钟到岗。
3. 主动与实验主讲教师沟通,了解教学的目的、要求和每次实验所需要的实验器材,掌握
相关实验室所开设实验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技术。按照实验计划,提前完成开设课程
所需的仪器、药品试剂等的购置计划,保证实验教学正常顺利的进行。
4. 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积极参与新教学实验的开发和准备工作,
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参加预做实验,有责任对实验内容安排、实验教学过程以及
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5. 掌握常用仪器设备的用途和使用方法,掌握有关常用简单仪器的维修,应使仪器的完好
率保持在95%以上。熟悉各种实验所需的药品试剂的性能、用途、储存和配置方法,始
终保持存放有序规范。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6. 负责试剂、药品、材料及玻璃仪器等的请购、管理、领用、储存以及实验后的处理工作;
做好学生损坏仪器等的赔偿工作。实验结束后,负责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等,然后
关闭实验室。
7. 熟悉实验室水、电、煤气管道的走向情况。根据中心的“化学实验室卫生条例”和“化学实
验室安全条例”,做好实验室和预备室的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实验室防火,防跑水,防
盗,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做好做好废液、试剂的处理及回收工作。
8. 预备室技术管理负责人应对相关教学辅助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和协调。
9. 记好工作日记,做好物资的帐、物、卡的管理工作。
化学教学实验中心

05 实验辅助技术人员岗位职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