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旧)

复旦大学化学教学实验中心规章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前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步骤,了解实验方法、基本原理和仪器操作步骤。写好预习报告,并经教师检查后才能进行实验。

2、遵守实验室秩序,提前5 分钟进实验室。迟到 5分钟则该次实验成绩降一级,迟到15分钟以上则该次实验不计成绩。若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实验时不使用手机。

3进实验室应穿实验服,化学操作时应戴防护镜(或近视眼镜),不得穿露肤凉鞋、拖鞋、短裤或裙子进入实验室披肩发要扎起来。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和抽烟。

4、实验时应思想集中,遵从教师指导,按照要求进行实验,认真观察并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现象。实验记录应使用记录本,不得用单页纸片和铅笔书记录,不得拼凑伪造数据和抄袭他人实验记录。若对实验及其操作有所改动,或做自选实验,应先与指导教师商讨,经允许后方可进行。若发现有伪造、抄袭行为,实验作零分处理。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了解实验室内的电源、气源开关的位置,了解喷淋装置、洗眼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并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进行适当处理。

6.爱护公物,公用物品用毕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仪器遇有损坏或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汇报。因操作不当引起仪器零部件损坏,则按规定进行赔偿。实验中不允许在计算机上进行任何与实验内容无关的操作,不许将自己的软盘带进实验室。

7.注意节约。按量取用试剂并防止沾污试剂,要求回收的试剂应倒入指定的回收瓶内。药品和仪器应整齐摆放在一定位置,用后立即放回原位。

8保持实验室安静、整洁,严格遵守《化学实验室整洁卫生条例》, 不乱丢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腐蚀性、污染性的废物、火柴梗、碎玻璃应按要求分类倒入废液桶或指定容器内,严禁将化学废物倾倒在实验室水槽中。

9.实验结束时,清理干净实验室台面和地面,恢复实验前状态;检查并关闭所用水、电、煤气开关,仪器类实验应登记仪器使用情况。将实验记录交指导教师批阅,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0.学生应轮流值日并认真履行职责。值日生职责为:打扫实验室,清倒废物桶,整理公用仪器物品,检查水、电、煤气,关好门窗。

11.实验后应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并准时递交,凡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须回重做。

12.严格遵守复旦大学和化学教学实验中心的各项实验室的管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包括赔偿损失)

化学教学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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